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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11-05-13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实际需要,经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需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汽修一体化老师3名、数控实操老师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详见《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五)年龄4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2011年5月9日。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jpg格式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应聘人员考试前2天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2、报名地点:梅州市江南中环路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1 年5月23日至5月25日。上午 8:3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报名收费

经物价部门批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共5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核+专业实操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核占30%,专业实操考核占7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六、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自收自支),参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地址:梅州市江南中环路。邮编:514071,咨询电话:0753-2321606。



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