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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23-10-16 浏览次数: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一、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二、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三、承担市教育工委日常工作。

(负责人:范美冲  联系电话:2180810


办公室

一、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二、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三、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四、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承担局机关的综治、维稳、应急和计划生育工作;六、协调开展电子监察、机关作风、建议提案等工作;七、承担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八、协调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九、负责局挂点乡村振兴有关协调工作。

(负责人:罗俊琴   联系电话:2180883)


计划财务科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二、承担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四、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五、拟订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方案;六、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和直属单位、学校经费的财会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年度事业统计、分析工作;七、负责局所属单位(不含副处及以上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八、负责校服等学生用品管理工作。

(负责人:袁伟 联系电话:2180809 )


基础教育科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统筹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二、指导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等工作;三、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四、统筹教材、教辅管理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教学用书及资料;五、承担民办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六、协调妇女儿童教育、青少年科技工作;七、指导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学生)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曾勇燕  联系电话:2180899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管理、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二、承担全市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三、拟定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教学和学生体育竞赛的规章制度;四、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五、指导学校体育竞赛和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研工作;六、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七、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和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负责人:范辉平 联系电话:2180823 )


德育与学校安全管理科

一、指导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德育工作,督促市中小学德育基地设施建设;二、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协调处理相关事件;三、指导学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四、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校外教育工作;五、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学校建设,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六、协调团队工作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审报批工作;七、负责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八、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学校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

(负责人:游智  联系电话:2180828 )


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

协调当地高校的有关管理工作;二、承担职业教育(包括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下同)的管理、协调工作;三、指导职业教育的学制改革,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四、指导职业教育学校教学评估工作;五、指导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验和实习、教育技术、图书情报和文献保障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六、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七、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八、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承担民办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协调工作;九、指导开展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谢军 联系电话:2180892 )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二、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组织查处校外教育培训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四、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五、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

(负责人:冯伟 联系电话:2180897)


人事科(加挂直属机关党办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二、指导市直学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三、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四、协调教育人才管理工作;五、负责指导全市师资队伍建设,负责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和教师资格面试、认定工作;六、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七、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学校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八、开展教育(师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本市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梅留学和在学校任教外籍教师管理工作;九、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工作;十、负责中共梅州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日常工作(党办);十一、负责机关和协调有关直属单位的党群、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党办)。

(负责人:丘凯英  联系电话:2180893 )


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定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二、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三、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督导检查全市“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五、对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六、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七、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八、承担市直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负责人:罗智为  联系电话:2180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