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因业务发展需要,诚聘专职秘书长拟任人选、专职会计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各1名:
一、基金会简介
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是由梅州市教育局主管的非公募教育基金会。原始基金数额:人民币205万元整;业务范围:管理、使用资金,奖励优秀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扶助乡镇教育事业。
二、工作内容
(一)专职秘书长拟任人选
负责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履行《章程》要求秘书长的职责及义务。
(二)专职工作人员
1.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完成秘书长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2.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奖助学方面的资金募集和奖助学项目实施等相关业务工作,完成秘书长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三、招聘要求
(一)专职秘书长拟任人选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备政治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公益事业、为人正直正派、综合素质较高、协调管理能力强、执行力和策划能力强、管理和工作经验丰富、精通基金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符合任职条件等要求。
2.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专职秘书长拟任人选:
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专职工作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其中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和公益事业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强烈的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良好,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及团队协作精神。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
1.以上岗位经面试、考核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录用第一年工资待遇为每月3800元(含6险1金),每年考核合格后逐年递增月工资100元,年终奖金按业绩计算;其中专职秘书长拟任人选当选后给予每月职务津贴200元(仅限于专职秘书长,用于通讯、交通等)。
2.有意者请将相关资料(报名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以附件方式发邮件至:mzsxwjyjjh@163.com(电话:0753-2180879,地址:梅州市教育局1楼)。报名时限: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止(共5天)。
3.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