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家长了解适龄随迁子女入读梅州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的政策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将2021年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梅州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的有关事宜指引如下:
一、招生政策的发布
梅江区:2021年4月21日,梅江区教育局通过“梅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了《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明确了积分对象、积分程序、积分项目等内容。
梅县区:2021年5月18—19日,梅县区教育局通过“梅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了《梅州市梅县区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明确了招生对象、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招生录取相关事项等内容。
需详细了解招生政策内容的家长可点击以下链接:
《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
《梅州市梅县区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
二、招生对象
《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中所称“随迁子女”,是指非梅江区户籍在该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梅州市梅县区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明确,非梅县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各小学招生范围内购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以及非梅县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办、程江镇、扶大高新区辖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分别为第三批、第五批招生登记对象。
三、申请学位的时间和流程
梅江区:
(一)6月23日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向社会公布空余学位数;
(二)6月24日—30日,各学校受理非本校户口范围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收取申请入读积分材料。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公布。
(三)各公办小学审核非本校户口范围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材料,7月13日前公布积分入读录取结果(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公布),并将未录取的名单及申请积分资料整理汇总后交教育局。
梅县区:
(一)非梅县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适龄儿童,于6月20日上午到城区各小学进行登记。非梅县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办、程江镇、扶大高新区辖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于6月20日下午到发昌小学、大和小学、长滩小学(任选一所)进行登记。
(二)6月21日至27日,学校通过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家长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通过学籍系统核实适龄儿童入学情况。
(三)6月28日至7月2日实行分批录取。7月8日公布录取名单。
(四)原定于8月20日上午8:30—11:30开展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补登记工作,现因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至8月15日上午8:30—11:30。
四、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梅江区:申请人到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中九个积分项目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梅县区:现场登记时需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将户主和小孩页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小孩的出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居住证明(以下项目二选一,原住居民子女无需提供):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房产:房产证,或网签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或房产按揭证明材料等(验原件,收复印件;购房合同整本复印)。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租房合同及相应的水电费缴交凭证等。
五、注意事项
梅州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应按照《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或《梅州市梅县区2021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执行,如有疑问具体可咨询拟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区各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随迁子女的就学保障工作。对买卖学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家长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及防骗能力,通过合法、正当途径办理入学手续,切勿盲目相信他人,以防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梅州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咨询电话 |
单位 | 招生咨询电话 | 工作时间 |
梅江区教育局(教育股) | 0753-2196832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梅县区教育局(教育股) | 0753-2589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