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梅州市202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通知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20-06-03 浏览次数:-

一、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615日—20日,现场提交毕业材料时间622日—23日,地点:市教育局502

二、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51525日为全国转考平台转出时间,515日至65日为全国转考平台转入时间。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65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减少聚集

1.针对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的考籍信息更正业务(仅有一条记录),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查验,符合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规则的,自动审核通过。

2.针对凭等级证书免考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根据我省证书数据库的相关信息自动查验,属实的,自动审核通过。

3.同一考号可以登记多条前置学历信息记录,解决考生使用不同前置学历进行毕业申请或办理免考的需求。

(三)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上半年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6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的,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5.申请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如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取得毕业证后,须于75日前登录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当次毕业申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毕业登记步骤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身份证的原件(相关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