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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所!梅州市公布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最新名单

梅州教育局 edu.meizhou.gov.cn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梅州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呼吁广大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擦亮眼睛、平安消费,现有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敬请认真查阅。

一、慎重选择合法机构、谨慎缴费

孩子如需参加培训,广大家长应选择后文所附名单中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在缴费前,家长应到合法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谨慎地做好“三查看、三明确、一签订”:

“三查看”:

一是查看“证照”是否齐全(包括1.证:办学许可证;2.照: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是否公示(均应醒目公示);

二是查看培训人员资质、消防安全承诺书、收费标准等是否公示,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三是查看培训场所环境及安全保障情况,如监控是否全覆盖且运行正常、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外来人员管理是否严格等。

“三明确”:

一是明确所选培训机构是否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上可查、可购课;

二是家长预缴费必须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购课(则预缴费纳入到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家长确认消课后培训资金才会转入培训机构账户,可保障家长缴纳的培训资金安全,后续如需退费,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直接申请退费即可),切勿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现金支付等其他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防止后续退费难或机构卷钱跑路,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三是明确一次性预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凡有一点不符合,均为违规收费,请家长拒绝缴纳!)。

“一签订”:

家长缴费前还应及时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确保自身权益在合同中得到约定和保护,同时应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家长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提醒进行操作,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二、坚决抵制违法培训

据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均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行为。凡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区教育局审批开展校外培训的,凡是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凡是利用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凡是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均为违法培训。

违法培训不仅培训质量难以保证,还极大可能危及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共同抵制违规培训和各种形式的诱导、广告,提高警惕,做好自我保护,以免上当受骗。

三、共同参与社会监督

欢迎家长朋友和广大热心群众共同参与社会监督,市、县两级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应充分发挥“监控探头” 和“吹哨人”作用,做到“会监督、敢监督、善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举报。我市将充分发挥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查处打击力度。

                                                                                                梅州市校外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县(市、区)

教育部门

文广旅体部门

(文化艺术类、体育类)

科技部门

(科技类)

举报邮箱

梅江区

2199923

2196385

2239810

mjqjyjjgg@163.com

梅县区

2589078

2587696

2563115

mxqjyjjgg@163.com

兴宁市

3338835

(文化艺术类)3356793

(体育类)3353258

3310507

xnxwpxjgg@163.com

蕉岭县

7877610

7866330

7861022

jlxjyjg@163.com

平远县

8899923

8333661

8896808

mzpyjg@126.com

大埔县

5559985

5553426

5522477

dbx5559985@163.com

丰顺县

6633667

(文化艺术类)6656130

(体育类)6656103

6688681

fsjyxwpxjgg@163.com

五华县

4433990

4588982

4432639

whjypxjgg@163.com

梅州市级

2180897

(文化艺术类)2391926

(体育类)2281091

2259887

mzjyjg@163.com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12所).xlsx

 附件2:梅江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93所).xlsx

 附件3:梅县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01所).xlsx

 附件4:兴宁市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61所).xlsx

 附件5:平远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28所).xlsx

 附件6:蕉岭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32所).xlsx

 附件7:大埔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24所).xlsx

 附件8:丰顺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30所).xlsx

 附件9:五华县非学科类培训机构(68所).xlsx


  梅州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